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第9个)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渭市字〔2021〕6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日运输车辆200余台次,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强化扬尘管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1.在企业厂区运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2.严格企业运输车辆覆盖管理,强化厂区清扫保洁。
3.加大重点路段洗扫保洁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煤场接卸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台,每周检查两次洗车台,确保洗车台正常运行。拉运车辆入厂前,保持车辆整洁(阴雨天气时,须在厂外冲洗,避免带泥进入)。运煤车辆卸煤完毕后,在煤场内将车厢内的余煤必须清理干净后,经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后,方可驶出厂区。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运煤车辆车辆必须完全覆盖篷布,进入煤质采样区域后,方可打开篷布进行采样作业,装卸完毕后,在煤场内将车厢内的余煤清理干净,经冲洗台清洗后,方可驶出。
每日进煤前,吸尘车对卸煤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卫生死角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进煤时,吸尘车同步进行吸尘作业,如遇燃煤接卸量大,吸尘车不间断作业。洒水车根据路面情况,进行洒水降尘,冬季由于气温较低,以吸扫车进行清扫为主。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运煤运灰道路由专业保洁队伍,划分3处路段,每天定时进行洒水、吸尘、清扫作业,责任部门每天检查。运输车辆低速(不高于20Km/h)行驶,防止扬尘污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经开区生态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件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件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渭南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580180
联系地址: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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