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参保职工: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已于2021年12月6日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并在新平台上线的同时,开通了我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特殊药品联网结算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开区已开通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联网结算服务的“两定”名单: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联网结算定点药店(经开区4家)
渭南德和凯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经开分公司 |
渭南德和凯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辛市第一分公司 |
渭南益康普济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乡亲大药房辛市店 |
二、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联网结算具体流程
(一)参保职工与定点医药机构:
参保职工持《渭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检查治疗审批表》复印件、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并经医药机构审核无误后予以直接结算,结算完成后生成的结算单作为结算凭证(即时办结)。
(二)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中心:
各定点医药机构次月初将上月结算的报销资料(审批表复印件、发票、处方、结算单、明细清单等)报医保经办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向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拨付。
(三)异地慢性病人员、联网结算前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费用等情况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现金结算。
三、城镇职工门诊特殊药品联网结算具体流程
(一)参保职工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持《特殊药品门诊使用申请表》复印件、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使用注射剂还需门诊病历)在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后予以直接结算,结算完成后生成的结算单作为结算凭证(即时办结)。
(二)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中心结算流程:
各定点医药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月结算的报销资料(审批表复印件、发票、处方、结算单、明细清单等)报医保经办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向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拨付。
(三)异地门诊使用特殊药品人员、联网结算前在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费用等情况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现金结算。
四、其他说明
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需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把为民、利民、便民的政策落到实处,为参保职工做好各项服务,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渭南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特殊药品联网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准确无误,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温馨提醒:渭南市职工慢性病联网结算两定机构、特殊药品联网结算两定机构均可结算。
渭南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 【最美经开人】全建立:忠诚渭南经开区召开2022年党风廉热点推荐
- [2022-05-25]【最美经开人】全建立:忠诚教育守初心
- [2022-05-25]渭南经开区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 [2022-05-25]渭南经开区召开林长制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
- [2022-05-25]龙背街道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禁毒法》及《社区矫正法》
- [2022-05-25]关于2021年已结课技能培训补贴及生活和交通补贴的公示
- [2022-05-24]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